济南公墓服务费标准文件
为进一步规范济南市殡葬服务市场秩序,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关于殡葬管理的相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现就济南市公墓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作出如下规定:
一、基本原则
公墓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,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属性,兼顾服务质量提升。收费标准的制定以成本监审为基础,合理确定利润空间,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、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。
二、收费项目分类
济南市公墓服务收费主要分为以下三类:墓地使用费、安葬服务费和后续管理维护费。
(一)墓地使用费
指购买墓穴所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费用,按墓穴类型、位置、面积等因素实行分级定价。
1. 节地生态型墓穴(如花坛葬、草坪葬、壁葬等):实行政府指导价,单穴价格不高于3000元,双穴不高于5000元。
2. 传统立碑墓穴:根据区域划分实行差异化定价,一类区域(主城区近郊)单穴不超过3万元,二类区域(远郊区县)单穴不超过2万元。具体价格由各公墓单位报市发改部门备案后执行。
(二)安葬服务费
包括遗体安放、骨灰入葬、仪式服务等一次性服务费用。
1. 基本安葬服务(含墓穴定位、落葬、基础礼仪):每例不超过800元。
2. 可选增值服务(如追思仪式、专业司仪、鲜花布置等):实行明码标价,由家属自愿选择,不得强制捆绑销售。
(三)管理维护费
用于墓区绿化养护、道路保洁、安全巡查等日常运营支出。
1. 收费标准:按墓穴面积或类型收取,每年每平方米不超过30元,单个墓穴年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。

用于墓区绿化养护、道路保洁、安全巡查等日常运营支出。
1. 收费标准:按墓穴面积或类型收取,每年每平方米不超过30元,单个墓穴年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。
2. 收费周期:可按年、五年或二十年缴纳,最长一次性缴费周期不超过二十年。期满后可根据届时政策续缴。
三、优惠政策
1. 对城乡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,凭有效证件减免节地生态安葬的基本墓地使用费和首次安葬服务费。
2. 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安葬于公益性公墓的,享受优先选位和费用减免政策。
3. 选择海葬、树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方式,给予一次性补贴并免除相关服务费用。
四、监督管理
1. 各公墓单位须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、标准、依据及投诉渠道,接受社会监督。
2. 市民政部门联合发改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收费检查,对违规收费、价格欺诈、强制消费等行为依法查处。
3. 消费者如遇不合理收费,可向属地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相关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。
五、附则
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,以本文件为准。各区县民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公墓单位的指导与监管,确保政策落地落实,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,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济南市民政局
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联合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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